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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发布日期:2022-07-21 14: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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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包括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6兆瓦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要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6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户用光伏项目)不纳入项目库管理范围,各地根据当地整体开发方案和电网消纳条件推进实施,由电网企业(含增量配网)优先保障并网消纳。

项目库包括:储备库、前期库、建设库,实行省级统筹、省市县分级管理。

纳入建设库的基本条件如下:

分布式光伏项目:纳入储备库后,由省能源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列入年度开 发方案。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省能源主管部门印发年度方案编制要求,由各县(市、区)选择前期库内项目进行申报。省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支持性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电网企业进行接入及消纳条件复核。省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形式审核、 接入及消纳条件复核、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年度开发方案。原则上每年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风电项目纳入建设库后,应于6个月内完成项目核准,自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投产;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纳入建设库后,应于24个月内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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