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浙江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开化县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开化县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意见》指出,2024年开化县瞄准项目招引三大主攻方向。其中包括围绕开化县有机硅、糖醇(无糖饮料)、光伏半导体、卡牌“2+2”产业链,突出产业转型、强链补链、集群发展,重点招引功能性糖醇、食品、饮料、硅烷偶联剂、硅油、硅橡胶、硅基新材料、光伏辅材、薄膜包材等产业链中下游产品项目,靶向招引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原文见下:
开化县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提升招商工作主动性、系统性、精准性,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山区县样板提供坚强支撑,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招商引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非常之功、非常之力,推动招商引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助力产业集群化、现代化、高端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4年,全县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突破36亿元,新签约亿元以上项目2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5个、20亿元以上项目2个、50亿元以上项目1个。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一把手”招引工程
1.主动外出招商。坚持高位推动,乡镇(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坚决扛起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办事处)“一把手”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招商引资、经济发展上,全力抓招商、聚资源、拼经济。县级各部门“一把手”至少腾出三分之一时间谋招商、抓招商,要坚持每月带队外出招商,做到亲自认领招商任务、亲自谋划招商活动、亲自对接招商项目,以上率下、做好示范。
2.严格项目会商。建立健全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和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月会商、季推进、年总结”,强化过程管理和问题破解。每月召开一次会商会议,分析各产业项目推进情况。每季度由分管招商副县长召集召开联席会议,通报项目进展情况,部署招商工作。视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即时召开协调会议,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加快项目推进。半年度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召开全县招商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全县招商工作。
(二)全力做强一个“双招双引”工作组
3.更大力度组建工作力量。创新组建“15421”招商工作组,抽调15个乡镇(办事处)主要领导组建乡镇招商组,重新组建4个片区招商组,新设立2支产业招商小分队和1个落地服务组,选优配强精干力量,把驻外招商组打造成全县招商的“冲锋队”“排头兵”。
4.更大力度抓好驻外考核。坚持高目标牵引、高水平保障,聚焦引企、引人、引流、引财,完善“双招双引”考核管理办法,对驻外招商组和驻外招商人员明确招引“硬指标”、管理“硬规矩”、考核“硬标准”,激励督促驻外招商组发挥招引积极性、主动性。坚持用好驻外资源,充分发挥乡贤资源,紧盯所在区域央企、省属国企、上市公司和重要民企资源,全力招引一批项目、人才,助力“五链”深度融合。
(三)瞄准项目招引三大主攻方向
5.聚焦聚力制造业项目招引。围绕我县有机硅、糖醇(无糖饮料)、光伏半导体、卡牌“2+2”产业链,突出产业转型、强链补链、集群发展,重点招引功能性糖醇、食品、饮料、硅烷偶联剂、硅油、硅橡胶、硅基新材料、光伏辅材、薄膜包材等产业链中下游产品项目,靶向招引一批行业标杆企业、头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6.不断深化文旅业项目招引。聚焦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抓住“一县一策”战略机遇,围绕根宫佛国、花牵谷、白石尖等文旅资源,加快业态招引,做好资源盘活文章。围绕“文旅+”文章,着力招引一批生态研学、红色旅游、夜游等业态项目。围绕文化产业,依托香火草龙、开化纸、开化瓷等非遗资源,着力招引一批数字运营、文创推广企业。
7.持续做好服务业项目招引。聚焦以“美丽+数字”为特色的“432”现代服务业体系,着力引进一批生态文旅、文化创意、生态康养、生态会展等美丽经济幸福产业项目。不断深化“工业+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招引一批现代物流、现代商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总部经济类商贸、电商两大生活性服务业主体。
(四)实施招大引强三大专项行动
8.招引机制提质行动。推行“清单式”管理模式,理清一张资源清单,更新完善招商“一本通”,迭代升级产业招商地图,对成熟地块、闲置资源等进行全方位、全产业、全链条梳理,动态更新可招商空间,进一步提高项目资源匹配效率。抽调决策咨询相关部门人员成立项目落地服务组,推进招商项目进行快研判、快决策、快推进、快落地。强化一张推进清单,健全任务交办单、预警提醒单、问题督办单、任务销号单、公开曝光单“五单管理”制度,形成闭环管理,切实做到日清周结、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快速、高效推动招商项目落地。
9.招引项目提效行动。强化招商项目后期管理,进一步落实“谁招商、谁负责”的项目全流程监管体系,招引单位牵头做好项目全流程服务,负责所招引项目的后续问题处置和复盘工作。投资协议签订后,项目落户地、行业主管部门协同负责加强履约过程管理,应严格按照约定条款执行协议内容、兑现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项目服务保障及项目履约监管工作,每半年对往年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回头看。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书面审核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等方式,追踪项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日常经营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深入对接企业,做好服务工作,提升招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10.平台服务提升行动。持续做优配套服务,以更加一流的营商环境、更加一流的产业平台来吸引项目、吸引投资。全力做强经开区工业主平台,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用好用活新安综合体、集中供热项目等产城融合配套设施,加快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启动朝阳片区土地平整,提升经开区的综合配套、产业服务、项目承载能力。要更大力度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加快推进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治理方式的全方位变革,系统优化提升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经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高效执行“民营经济39条”,努力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最强保障、最优环境。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县级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起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工作有关要求,自上而下、层层推动,动员每名党员干部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各牵头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督查考核。牢固树立“招商不出成绩、考核不评先进”的激励导向,制定《开化县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招商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对各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实行每月“红黑榜”通报、每季度考核。各乡镇(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将招商工作与“工分+排名”考核相结合,激发干部招商热情。
(三)强化氛围营造。各乡镇(办事处)、县级各部门要梳理总结好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事迹,积极上报宣传素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用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做好招商引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为招商、招商为人人”的浓厚氛围。
开化县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招大引强工作导向,提高招商工作质量和实效,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开化县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列入县综合考核的单位,分四个序列考核。(详见附件1)。
二、考核认定
(一)招商考核主要内容。招商引资工作主要考核项目信息、日常工作、活动组织、项目推进、项目绩效和加扣分项等六大模块内容。招商引资工作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分为过程考核和年度考核,其中过程考核主要包括项目信息、活动组织、日常工作和项目推进四大模块;年度考核主要包括项目绩效和加分项两大模块。其中,项目信息、活动组织、日常工作和加分项四大模块封顶30分,项目推进、项目绩效两大模块封顶70分。
(二)项目引进单位认定。项目信息以第一时间报送为准,后续补报将不予认定。单个项目信息只计一个招引单位,不再设置联合招商。有效信息以通过决策咨询为准。
(三)项目考核阶段认定。项目考核按项目信息、决策咨询、正式签约、土地摘牌、项目备案、统计入库、投资出数等重要节点分阶段、分进度、分单位予以考核认定赋分。
(四)招商项目考核认定。1.新引进项目。县外投资比例不低于30%。①工业项目、文旅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须完成统计入库;其他完成统计入库的项目可参照纳入考核。②服务业项目税收15万元(含)以上。2.技改项目。符合市级招商考核标准的原招引企业技改项目,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须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参照新引进项目予以加分。
(五)项目绩效考核认定。1.产业类项目到位资金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数据为准。2.纯房地产类项目土地出让金的10%计入到位资金(不含县内国资部分,下同)。3.地产平衡类项目自持部分计入到位资金。4.服务业项目税收以企业会计年内实缴数据为准。
(六)项目考核系数认定。1.省外内资项目、“独角兽”“专精特新”企业投资项目,项目绩效按1.1倍系数计分。2.“2+2”产业和数字经济等产业链上项目,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及民营500强公司直接投资的项目,项目绩效按1.2倍系数计分。3.入驻标准厂房(含盘活现有闲置企业)的制造业项目或盘活现有闲置资源的文旅项目,项目绩效按1.3倍系数计分。
(七)项目考核期限认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下的项目考核期限为12个月,1亿元—5亿元项目为24个月,5亿元以上项目为36个月。
(八)加扣分项。1.2021—2023年已考核项目。产业类项目由农业农村局、经信局、文广旅体局等单位根据各产业验收管理相关规定,依照项目立项批文、项目备案通知书和项目投资协议等约定对项目进行履约评估,对未按时履约的项目,亿元以上项目每个扣20分、亿元以下项目每个扣10分。服务业项目根据项目协议,依照发改、财政等单位出具的履约意见,未产生税收的视同未按时履约,每个扣5分。2.2024年新决策项目。建立已决策项目常态化跟进制度,依照项目推进节点进行全流程倒排,达到时序进度的每个加3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每个扣2分,连续两次扣分的单位将纳入招商引资工作“黑榜”。3.在“双招双引”驻外招商工作中,获评“招商能手”“双招双引能手”的招商人员所在派出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年度考核加10分。4.被纳入招商引资工作“黑榜”的单位,每次扣2分,累计3次及以上的,每次扣3分。5.选派干部参与片区招商组、落地服务组的,每选派一人加5分,15分封顶;其中,落地服务组人员未第一时间保障项目、未参与研判决策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扣分不封顶。6.积极配合市对县重大项目考核的单位予以加分,每个项目加5分。
(九)不列入考核项目。1.涉及政府投资基础设施类、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等政府投资类项目。2.未经项目决策咨询或涉及违建项目。3.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不予认定的其他项目。
(十)其他。驻外招商组流转给乡镇、部门的项目考核按100%予以计分,不纳入招商引资工作专项激励。
三、奖惩措施
1.对当年成功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含)以上产业项目且入库资金达到3000万元的,给予牵头引进单位或个人嘉奖;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含)以上产业项目且入库资金达到5000万元的(流转至智造新城的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视同),给予牵头引进单位或个人记功。
2.对重大招商项目引进实行专项激励,当年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且当年入库固定资产投资达3000万元以上的,牵头引进个人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并根据实际情况优先给予职级晋升或提拔使用,同时给予嘉奖或记功。
3.县域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县工商联所属商会、协会等牵线引进的重大项目,根据县金融服务中心、县工商联等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
4.聚焦“比亮晒”,每月通报招商引资工作“红黑榜”;对招商引资工作靠后并连续被纳入招商引资工作“黑榜”的单位落实约谈;并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晾晒。
5.对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和选拔任用方面优先考虑。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24年1月1日至印发之日参照执行。
附件:1.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4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3.开化县招商引资在谈项目信息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