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报送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预通知。
《通知》指出,《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河南省增量配电网类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河南省农村地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已经省委省政府审核通过,现按照文件精神,拟组织项目报送,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项目实施主体依托河南省新能源项目管理系统开展项目申报。实施主体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要求和新能源前期库基本条件,准备相关资料,5月25日后,在项目管理系统“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块填报相关信息。
《河南省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申报要求》指出,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项目实施主体应为电力用户,重点支持用电负荷大、用电成本高的工业企业。项目业主可选择自主开发建设,也可委托专业队伍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发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屋顶光伏:可利用企业自有或周边固定建筑物屋顶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分散式风电:可利用企业自有或周边土地建设,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储能设施: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等调节手段,实现所发电力自发自用,具体配置比例自行确定,不做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