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文件提出,山东省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当持续优化用电结构,提高省外来电中绿电比例,支持通过绿色电力交易、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市场化方式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构建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的智慧能源系统,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升新型储能应用水平。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支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站与电网并网。
原文如下:
关于《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实现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代省政府起草了《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jsxtc@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动能协调处,电话:0531-51783147,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
附件:1.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