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山东省工信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建材行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文件指出,推进光伏压延玻璃项目建设。重点支持太阳能光伏玻璃项目建设,推进项目顺利建成投产。支持光伏玻璃生产企业把握光伏发电发展新趋势,延伸产业链,拓宽产品种类,提升光伏组件供给能力。
加快发展先进光伏玻璃产业。加大钙钛矿、碲化镉光伏组件、TCO玻璃生产线建设和产品量产,发展建筑光伏一体化(BIPV)的绿色建筑,支持一批钙钛矿光伏电池新技术多场景应用示范,做大做强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将光伏玻璃产业打造成为新的优势产业。
原文如下: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建材行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的通知
鲁工信发〔2024〕9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建材工业协会、省水泥行业协会:
现将《山东省建材行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建材行业改造提升行动计划(2024-2026)
建材工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也是山东省传统支柱产业。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的《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原材料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山东省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要求,推动山东省建材行业改造提升,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全省建材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坚持稳增长与调结构并行,稳定市场预期,做好产供销衔接,促进科学有序发展,在发展中推进建材产业深度转型。坚持强存量与扩增量并举,优化产业产品结构,推进设备技术更新,发展建材新兴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坚持优供给与拓市场并重,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增强品牌影响力,促进建材行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发展目标
2024-2026年,全省建材行业保持平稳增长。加快数字化转型,主要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0%以上。提升能效水平,水泥、陶瓷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平板玻璃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20%,建材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企业科技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创新型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到2026年,省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4家,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达到40家以上,组织承担一批“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
——智能制造加快推进。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推动重点企业加快生产线数字化改造。到2026年,力争建设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达到50个以上,培育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5家左右,全省规上建材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覆盖率达到98%左右。
——绿色转型显著进步。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降低,水资源消耗进一步降低。高标准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明显下降。工业固体废弃物在建材生产中的应用比例达到65%左右。
——产业集聚更加凸显。加快上下游产业配套,做优做强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到2026年,力争培育5个产值过百亿的产业集群。
——行业治理水平大幅提升。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严禁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提质增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规范有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
1.突破关键共性技术。聚焦共性核心技术研发应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揭榜挂帅”,承担重点研发任务。水泥行业集中攻克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内循环沸腾煅烧技术。平板玻璃行业加快钙钛矿/碲化镉薄膜电池TCO玻璃、高档汽车用三银LOW-E镀膜玻璃等关键产品的研发,加大钢化真空玻璃生产装备、高节能玻璃等技术的攻关。陶瓷行业重点突破干法制粉、原料制备控制系统、机器人注浆修坯施釉等技术,开展纳米氧化铝及透明陶瓷基板生产技术的自主研发。在功能陶瓷、特种玻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石墨烯等重点领域加大科研攻关。(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增强建材行业科技创新能力。打造高端创新平台,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加大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平台功能与水平,发挥建材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技术中心作用,利用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植一批建材行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力争到2026年达到40家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先进设备更新。引导建材企业加大装备更新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围绕节能降碳,水泥行业推广低阻旋风预热器、高效篦冷机、先进节能粉磨技术、低阻旋风收尘器等节能技术装备;平板玻璃行业推广浮法玻璃一窑多线和新能源替代技术;陶瓷行业推广连续式球磨机、高效喷雾干燥塔。围绕产品品质提升,玻璃行业推广质量在线检测技术,陶瓷行业推广连续辊压成型系统、高端数码喷墨打印机、高效智能抛光机、智能拣选系统等。围绕工艺改造,在水泥生产中推广辊压机生料粉磨技术和水泥包装自动化,陶瓷行业推广新型干法制粉工艺技术。围绕安全生产,推广智能抓斗起重机、窑炉红外燃烧测温成像系统、天然气在线监测设备、智能储运系统、智能管控系统和安全连锁系统等先进装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水泥行业重点推进全国建材行业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水泥沸腾煅烧熟料产线建设、水泥转产固碳矿物材料生产线改造项目。玻璃行业加快推进一批太阳能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项目建设,填补我省玻璃产业的短板弱项。陶瓷行业重点支持利用高硅尾渣制备绿色建材陶瓷地铺石项目、陶瓷墨水生产线和耐磨氧化铝陶瓷研磨体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等重点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数字赋能,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5.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企业加快生产线数字化改造,以设备互联、数据驱动、生产智控为重点,优化工艺流程。落实《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要求,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水泥、玻璃、建筑卫生陶瓷等细分领域关键技术标准制定。推动建材行业碳资产管理碳排放预测平台建设,探索碳排放精细化管理。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在水泥等原材料行业更新无人运输车辆、巡检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等新型智能装备。定期举办建材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培训班,强化企业转型意识,提升改造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数字化管理。实施质量过程管控,建立质量预测模型,对生产质量进行预估分析,实现系统自动取样、机器人制样、自动检测,提升良品率。实施生产过程管控,采用私有云平台、边缘计算实现生产数据的全方位监控,在安全、环保、能源、生产控制、设备、仓储物流等领域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实施智慧能源管控,实时分析各工序的能耗,实现对生产过程能源数据的采集、存储、归档、查询和分析,充分利用数据资产优化资源、降低能耗。实施安全管控,通过图像识别系统及人员定位软件,实现全流程人员管控,判断巡检人员身体健康状态,实时干预和预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培育转型标杆。遴选一批智能制造水平高、示范作用强的建材行业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在行业内移植推广转型经验和模式。开展梯级培育行动,围绕单项应用、工业互联网场景、智能工厂、智能制造创新平台等数字化转型重点方向,分层次培育并形成典型示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建材骨干企业推动省级“产业大脑”建设,举办场景路演或现场会活动。按照《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指导各阶段企业应用数字技术,提升数字化水平。加快培育建材行业数字化典型案例,到2026年,力争培育省级典型案例50个左右,国家级典型案例20个左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双碳目标实施,加快绿色转型发展
8.推动原料替代。加快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电石渣、磷石膏、氟石膏、赤泥等含钙固废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提高现有石灰石伴生的白云质灰岩等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过程排放量,加快低碳水泥新品种的推广应用,逐步减少碳酸盐用量。提升建材产品生产过程中固废资源利用水平,支持利用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废弃物。提高水泥、玻璃、混凝土等产品质量和应用水平,促进产品减量使用。到2026年,水泥行业原料替代比例提升到3%左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转换用能结构。优化建材行业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利用建材企业原料预均化堆场、生产车间等大型建筑屋面,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在行业的使用比重。培育能效“领跑者”,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对高耗能建材分类实施改造升级。推动重点建材生产企业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提升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绿色制造。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建材行业以现有水泥、玻璃、玻璃纤维等领域减污降碳、节能降耗为重点,改造提升原料制备、炉窑控制、破碎粉磨等相关装备和技术。支持建材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支持发展特种水泥、快凝材料、新能源玻璃、高端汽车玻璃、先进陶瓷、复合型建筑陶瓷、矿物功能材料、石墨烯及改性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无机非金属新材料。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发展,到2026年,力争省内建材行业省级以上绿色工厂达到80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推广认证和应用,拓宽绿色建材市场
11.深化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持续推进绿色建材下乡活动,鼓励各地探索绿色建材产业下乡新模式。开展企业惠民行动,鼓励企业制定优惠促销措施,提供性价比高、符合区域消费习惯的绿色建材。优化流通渠道,鼓励电商平台、线下卖场设置产品销售专区。组织集中推介,依托大型建材展洽会将产品展示、论坛、授牌和宣讲等环节有机融合,举办4-5场下乡推介活动。布局乡村销售网点,打通绿色建材与乡村链接的最后“一公里”,力争到2026年培育300家左右的推广销售网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扩大城市绿色建材应用。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政策实施,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鼓励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推进绿色运输,中长途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或水路,中短途运输鼓励采用管廊、新能源车辆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引导骨干建筑企业加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和采购力度。(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扩大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鼓励引导生产企业申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加快建立山东省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信息库,促进绿色产品认证结果在不同部门层级间互认通用。鼓励第三方机构建立绿色建材公共服务平台,引导建材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产品认证。到2026年底,力争全省绿色建材获证企业达到500家以上,绿色建材获证产品1000种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延伸产业链条,壮大优势产业集群
14.加快补链强链延链。推广“水泥+”发展模式,加速传统水泥供应商向综合建材服务商转变,向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建筑部品等领域延伸。加快装配式建筑应用,促进建筑工厂化、产业化、部品化,提升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着力发展平板玻璃深加工,重点突破超薄、高强、无碱、镀膜、高透光率等高性能产品生产及深加工关键技术和装备,提升全省平板玻璃整体深加工率,力争到2026年达到60%以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集约集聚发展。发挥各地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突出市场主体培育,推动重大项目投资建设,加强产业横向集聚和垂直整合,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和上下游产业对接,着力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围绕绿色高品质水泥、高端玻璃新材料及特种玻璃(电子玻璃等)、建筑陶瓷和功能陶瓷、防水材料和土工合成材料、玻纤及复合增强材料、装配式建筑等领域打造一批产值过100亿的产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促进规范有序发展
16.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落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政策,按照全省“两高”行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加强对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管理。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按照安全、环保、质量、能源等领域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政策要求,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低效企业的监管。鼓励领军企业、第三方机构等联合开展资源整合和兼并重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支持牵头搭建行业合作平台,加大企业沟通协调,提升整体竞争力。组织开展上下游企业对接活动,开拓市场营销渠道,提升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推动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常态化,加强行业运行监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建材行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常态化抓好水泥行业安全生产督导工作,防范重大安全风险,促进行业安全稳定发展。推动建材行业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技术改造,严格按照建材行业安全生产落后技术装备淘汰目录,做好工艺设备改造和淘汰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政策接续和配套措施落实,发挥工业稳增长协调机制作用,促进本地建材行业平稳运行。有关行业协会要积极作为,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组织开展配套活动,引导上下游企业协同合作、有序竞争,提高行业整体水平。骨干企业要强化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打造“链主+供应链服务商”的新模式,推动形成大市场、大物流、大流通格局,推动实现供应链提质增效降本。(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发挥好省级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撬动和引导作用,通过设备奖补、“技改专项贷”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建材行业设备更新、技术创新、绿色低碳、数字转型等方面的投资项目。利用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政策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建设。利用好“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三首”产品保险补贴。利用好企业家、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政策,培育人才队伍。用好专项债券、再贷款、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建材项目给予信贷支持并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运行监测。加强对建材行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完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协同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应对影响行业平稳运行的困难问题。加强对燃料、原料等大宗商品、生产要素价格监测,引导供需动态平衡,构建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