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甘肃省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出工商业电力用户以及配电网、微电网、网源荷储一体化设施、储能设施等电力新业态用户企业准入市场。
高峰时段申报价格不低于平段申报价格的150%、低谷时段申报价格不高于平段 申报价格的50%。在未形成有效峰谷价格时,可出台分时段指导价格或上下限价格。
原文如下:
关于发布《甘肃省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的公告
为有序组织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进一步健全我省电力市场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条件,我们制定了《甘肃省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现予公告,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