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往跨省、跨区“半计划、半市场”的送电模式将被打破,新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将把交易权还给市场,采用送出端当负荷、受入端当电源的做法
11月24日,国家电网于印发了《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并计划于近期启动试点交易。目前,该规则仅在国家电网公司和内蒙古电力公司范围内进行试点。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陈雪婉)国内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衔接机制迎来破局,有望打破此前“半计划、半市场”的尴尬局面。
11月24日,国家电网印发了《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试行)》,并计划于近期启动试点交易。目前,该规则仅在国家电网公司和内蒙古电力公司范围内进行试点。
该文件明确了跨省电力现货交易的规则,不仅放开售电公司、用户参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还首次建立起基于经济关系的省间电力交易衔接机制。
截止目前,江苏省已经着手开始进行相关试点。江苏能监办12月2日披露,已修改完善了江苏省电力现货交易规则中有关省间现货交易等内容,国家电力现货专班还给省间省内市场衔接给予了指导。
接近政策层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新规则的亮点在于,省间电力现货交易首次采用了送出端当负荷、受入端当电源的做法,在经济上把省内、省间两个市场平行。打破了过往跨省、区计划送电模式。未来,这一衔接机制有望从省间现货延伸至省间电力中长期交易,但实际落地效果有待观察。
新规则下,送端省参与交易的电厂先向电网报虚拟负荷, 随后全电量参与送端省内电力市场出清,受端省电力用户买了省间电力现货,需要作为虚拟电源,参加本省内的现货市场出清。
所谓虚拟负荷、虚拟电源,简单来讲,即不是真正的负荷和发电机组。如此一来,送、受端形成了经济关系,避免了计划和市场两种定价机制的错配,同时也防止了电网调度此前为完成跨省框架协议进行的强行交易,真正把交易权还给市场。
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文件将于近期正式发布。这份文件明确了,用统一的市场标准和规则引导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包含了跨省、跨区交易和省内交易。
跨省、区电力交易包括中长期交易和省间现货交易两种。长期以来,跨省跨区送电有相当大的比例是依据“计划电”的模式进行输送的。即年初,送电省与受端省依据往年送电情况,签订一份送受电协议,协议框架内的电价由国家发改委依据一定规则核定,框架内的电量则基本锁定,无论受端省未来电力需求有怎样的变化,双方均要依据框架内电量与电价执行。如果双方还有意向,也可就框架外电量进行谈判,此时的电价则依据市场供需情况做一定调整。
这种“半计划、半市场”的模式,一直给跨省电力交易带来诸多问题。例如,在电力供应紧张情况下,受端省份电力现货价格高启,但外来电价格却仍维持计划协议价格,带来了两个市场的不平衡,跨省跨区更像调度“特权”安排下的送电。
过往的这种跨省、跨区送电模式,使得电网公司处于买电、卖电,并赚取差价的模式,未经历市场供需的影响,使得电网公司从中获利颇丰。此次新规则,彻底打破了上述固有模式, 让电网公司仅仅作为输配环节存在,仅收取过网费,而电力交易双方根据供求关系确定交易价格,使得市场在省间电力交易中起到决定作用。
从经济效率上来讲,一个地区是否外送电、接受外来电,需要根据其本身的需求动态决定,卓尔德环境研究(北京)中心主任张树伟告诉财新,但过往跨省跨区送电,电网调度的原则往往是“省间潮流先定,然后省内再平衡”的权力模式,恰恰与有效率的平衡方式相悖。
更为典型的例子则是“西电东送”代表——云南给广东省送电,2018年之前云南省长期水电充沛,面临弃水难题,但广东希望发展自己省内的电源,不愿意多接纳云南的电力。后来,云南吸引大量电解铝企业在当地投资建厂,消纳本地电力,未来可能不再有富余电力输送广东,而广东也进入了电力紧张时期,需求旺盛,电价高企。(详见《财新周刊》2021年第24期报道:《云南“铝谷”供电难题》)
但此次有关跨省、跨区电力市场交易衔接机制的新规则尚未涉及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的南方五省区,据财新记者了解,南方电网公司有关南方区域省间现货规则文件尚在研究中,还没有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