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发利用学校屋顶进行光伏发电的通知。河南省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布局,强化“项目为王”理念,充分发挥学校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快学校屋顶光伏发电开发工作,推动“阳光校园”工程落地见效。
根据打造“阳光校园”工程要求,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学校建筑屋顶等适宜空间场地,开展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幅提高学校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打造“阳光校园”工程。鼓励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屋顶资源开展光伏发电建设,重点支持在大中专院校结合专业设置,开展光伏发电建设应用,打造特色示范基地。
在“阳光校园”工程实施期间,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拟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请填报《**学校(单位)**年度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实施计划报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安排积极推进“阳光校园”工程。
以下是原文件: